剧情:
【译 名】与狼共
【片 名】DanceWithWolves
【年 代】1990
【国 家】美[展开]
【译 名】与狼共
【片 名】DanceWithWolves
【年 代】1990
【国 家】美国
【类 别】冒险/剧情/西部
【语 言】英语
【字幕语言】中英双字
【视频尺寸】1280×720
【文件格式】RMVB+AAC
【IMDB评分】8.0/10181,154人评价
【豆瓣评分】8.9/1047528人评价
【片 长】236Min
【导 演】凯文·科斯特纳KevinCostner
【主 演】柯克·鲍兹KirkBaltz.....Edwards
格雷厄姆·格林GrahamGreene.....KickingBird
RodneyA.Grant.....WindInHisHair
Floyd039;RedCrow39;Westerman.....TenBears(asFloydRedCrowWesterman)
TantooCardinal.....BlackShawl
RobertPastorelli.....Timmons
CharlesRocket.....LieutenantElgin
MauryChaykin.....MajorFambrough
JimmyHerman.....StoneCalf
NathanLeeChasingHisHorse.....SmilesALot
【简 介】
邓巴中尉是南北战争中的英雄,但是他想寻找一种新的生活方式,于是他骑着马西斯科来到了神奇的西部。邓巴被“海斯要塞”的范布鲁少校派到了最偏僻的哨所“塞克威克”。邓巴独自在无人的哨所住下,大草原的壮美深深吸引了他。
不久范布鲁少校自杀了,他的车夫也被印地安帕尼族杀死,于是邓巴与外界失去了联系。这无这边无垠的苍天原野仿佛就是他的天堂,邓巴独自过着平静而单调的生活,还和一只两条前腿都是白色的野狼交上了朋友,并给它取名为“两只白袜”。
邓巴和印第安苏族人有了接触之后,生活便不再平静。苏族人为邓巴的到来而议论纷纷,在如何对待邓巴上起了争执。邓巴决定主动去找苏族人,在去的途中他救起了一位想要自杀的苏族妇女“站立舞拳”,她原先也是白人,但自小就失去了亲人并被苏族人收养。在把“站立舞拳”交还给苏族人之后,邓巴骑马离去。邓巴的来访极大地震动了苏族人,印第安人头领们一致同意去回访邓巴。第二天,几个印第安人来到邓巴的驻地。就这样,双方开始了缓慢而友好的接触,渐渐地邓巴成了苏族人的朋友,他还有了一个印第安名字,叫做“与狼共舞”。
他在捕猎野牛时的骑术和枪法令苏族人大为折服以后又救了一位印第安男孩,不久他便搬入苏族人的营地居住,开始成为他们中的一员。与此同时,邓巴与“站立舞拳”之间也产生了真挚的感情。在凶残的帕尼族人来袭时,邓巴倾其全力,将哨所里的枪支弹药分给了苏族人,帮助他们战胜了仇敌。邓巴再次成为苏族人的英雄。所有苏族人都敬慕邓巴,他们祝福邓巴与“站立舞拳”的相爱和结合。而邓巴也深切地认识到了印第安人的朴实、善良和友好,他自由而快乐地生活在苏族人中间。除了肤色和长相不同之外,邓巴已经是一个完完全全的印第安人了。
然而,就在邓巴想要去哨所取回日记本,永远地住到印第安人中间时,他发现那里已经驻扎了一队白人士兵。他们看到印第安人装束的邓巴就开枪射击。爱马西斯科死了,邓巴也成了囚犯。邓巴为印第安人的辩护招来了一再的虐待和毒打。他们认定邓巴是叛徒。于是邓巴再也不说英语,而毅然说起了印第安语。驻军少校无计可施,只好派一队士兵押送邓巴回“海斯要塞”。苏族人发现邓巴被捉后,他们消灭了押送队,救出了邓巴。
严冬来临了,苏族人在深谷中住了下来。为了不连累苏族朋友,邓巴谢绝了挽留,带着妻子“站立舞拳”离开了苏族人村落。十八年后,苏族人被迫与政府签订了协议,放弃他们世代相传的土地。
幕后制作:
这是一部反映西部历史的史诗片。通过他的视角,观众可以逐步深入陌生的印第安社会、文化、习俗、日常生活以至其代表人物的内心世界,也可以看到西部广袤无垠的大草原风光。邓巴身上表现出的忧郁、骄傲气质和离群索居的生活方式暗合了道家文化中清静无为、个性至上的价值观,不经意拉近了不同民族间的距离。片中猎牛场面气势恢宏,蔚为壮观。本片荣获第63届奥斯卡最佳影片、最佳导演等7项大奖,似乎已成为导演难以逾越的事业巅峰。
花絮:
·在电影开场,两个医生在检查约翰·邓巴,站在桌子旁边的男人是凯文·科斯特纳的替身。扮演医生的两个人实际上是电影的制片人,站在左边的是吉姆·维尔逊,右边的就是本片的导演和主演凯文·科斯特纳。声音都是由其他演员配的音。
除了电影开场的国内战争是在最后拍摄之外,受天气影响,电影所有场景都是按照时间先后拍摄的。
·猎获到野牛的庆功宴上,邓巴和WindinHisHair成为好朋友,互相赠送礼物。这些场景都是在匡西特活动房屋内拍摄的,因为当时户外的天气太冷了。
·当邓巴骑马出去会见朋友的路上,看到有个男人最初叫狼走开,这个人的确是驯兽者。追逐中,他的腿被狼咬住不放。科斯特纳在下一个镜头里不得不跑开,因为他要把大块的生肉丢给野狼,从狼口下救出驯兽师。
·科斯特纳的女儿安妮·科斯特纳扮演幼年时的 站立舞拳 ,在梦境中她回忆起家人遇害的戏中,可以看到她从波尼族印第安人逃亡。她跑着往回分别看了两次,因为科斯特纳告诉她从右肩往回看,但是她不知道哪边是左肩哪边是右肩。当时安妮只有6岁。
·格雷厄姆·格里尼扮演 站立舞拳 的养父基柯金·伯德,实际上 站立舞拳 玛丽·迈克邓维尔的年纪比格里尼还要大两个月。
·格雷厄姆·格里尼在影片中扮演基柯金·伯德,同时还在另一部电影 TheRedGreenShow (1991)出演艾德加·蒙彻斯。在其中一幕里,艾德加提到 与狼共舞 ,说那个 土着人 (基柯金·伯德)本应该得到一个奥斯卡的小金人。
·电影超过了预算,科斯特纳不得不个人出资弥补超出的部分。这就使得有传言说这又是一部失控的西部片,就像那部令人失望的 天堂之门 (1980)。因此有圈内人将该片挖苦为 凯文之门 。最终作为一部西部片,本片获得了奥斯卡最佳影片奖,要知道最近获得该项奖的西部片Cimarron(1931),已经是50多年前的事情了。
·为了增加影片的现实色彩,专门聘请了一名语言学专家,教不会讲Lakota的演员学习讲Lakota语。由于这门语言十分复杂,在教学课程上就把 性别语言 方面的语法知识省略了。电影完成后,说Lakota语的土着人,看到电影里的Lakota勇士们操着一口娘娘腔,都感到乐不可支。
穿帮镜头:
·连续性:邓巴给狼喂食的牛肉乾的尺寸大小,不停变换着,也有可能是因为他变换着拿牛肉乾的方式。
·时代错误:约翰·邓巴在遇到印第安人时挥舞着的旗子出现的年代是错误的。
·事实错误:部落成员是不可能引用圣经中的箴言篇或者是公式一样的表达方式,因为这些部族一直是致力于保护口头相传的知识和传统文化。
·事实错误:三只飞过天空的鸟被认为是天鹅,实际上应该是仙鹤。
·时代错误:在一个旧堡垒里的鸽子是一只欧亚有领圈的鸽子,在那个年代是不可能出现在北美。
·发现错误:当邓巴在用1860亨利来复枪射击时,可以看到弹药桶指示器在最后面的位置,也就意味着是空的。这种情况始终出现在影片当中。
·时代错误:电力线可以在猎获野牛时看到。
·发现错误:在小溪边苏族人营救约翰·邓巴之后,其中一个苏族人经过已经死去的Spivey,往他脸上泼了些水,Spivey重新活了过来。
·连续性:当邓巴观察两处建筑物时,他的胡子茬十分短,在他从一处建筑走到另一处建筑时,他的胡子长得好像已经有三四天了
与狼共舞电影网友评论:1.马背民族的野蛮却诞生了最纯粹真挚的情感,他们肯接纳异族,与现代文明对同胞的指责欺辱形成露骨的对比;2.马作为实体桥梁链接主人公与印第安人,它被军队枪杀预示着两种文明必然的对立;3.狼是主人公的心态外化,与狼距离的缩进呼应与印第安人的靠近,狼被杀体现了主人公与士兵即大众价值观的决裂;4.日记是主人公的身份载体,飘走代表割裂过去,重现又呼应主人公将与社会重新接触(这在保留中尉性命时已有铺垫,只是仍然生硬)。近四小时的片长,给予充分的人物塑造空间,比如开场的穿鞋与自杀式冲锋。,主人公的性格形象与弧光十分明显,但转变的因由却很大程度依赖内心独白,这令主人公难以有实质的心理动作,导致整体形象缺乏弹性,只是一个立起来的纸片人。文化交融——————————————边境广袤无垠的风景太美了,美得震撼。——————————————末尾美国士兵的残暴与苏族人的重情重义形成了巨大的反差。身着精致的军装,却残忍地杀害了邓巴两个好朋友——心爱的马和通人性的狼;作为异族,在邓巴离开时,苏族人却都无不表现出难舍难分,甚至在山顶一直高呼“与狼共舞”,“你会把我当做你永远的朋友吗?”尤其心碎。现实是残酷的。这句话实在不假。不断的战争,无休止的掠夺,流不完的鲜血摆明了那样的美好景象只不过是一个梦境。在世界存在的某一天起,一种情感油然而生——仇恨。人们对仇恨如此牢记在心,日积月累,一代传一代。后来的人们对仇恨如此盲从,如此笃定,硬是认为这是合乎所以的,没有道理可循的。仇恨越来越大,像乌云一样笼罩天空,无处不在。对印第安人好感增加,善良,勇敢,纯粹,简单。但相对的是,他们又代表了落后的生产力,而那些所谓恶的拓荒军人,不也是代表了人类的冒险精神,欲望不也是一种让人类科技进步的动力,释放了人类的潜力?最后印第安人马背文化的消失,真善美消失依然让人难过,即使不是烧杀抢掠式的,也会被时代同化。即使将其放到今天也不会逊色的西部片,导演以内省的眼光看待白人的西部征服史。美国西部广袤的自然景观下,导演以渐进的层次塑造了“与狼共舞”的人物形象,他的思想变化不是一蹴而就的。同时赋予原始野蛮的印第安人以神性色彩,以其原生的力量对白人进行“反征服”,这是真正的人性的胜利。南北战争版的阿凡达,影片从一个为苏族印第安人翻案的观点,描述美国白人军官邓巴在南北战争之后自愿到西部前线驻守,结果跟语言不通文化不同的苏族战士交上了朋友,双方时相往还。后来前往当地的白人军队反而将他视为叛徒,对他暴力相向。邓巴从此以身为白人为耻,彻底投向苏族人的阵营。这其实说的是学外语的电影:部落跟狼。一个开头至少四分,节奏,画面,人物,故事。出手不凡。史诗型拍摄方法:就是慢。音乐很棒,流传后世。(又遇见一部伟大的电影,名不虚传!故事之格局,文化之冲突,剧情之曲折,刻画之准确,音乐之流畅)人与狼,白人与印第安人,文化,立场,文明。史诗级电影!但是结尾部分我不喜欢,因为毫无逻辑!为了让印第安人与美军展开冲突,也不该这么设置情节,一个美国军官,就与印第安人生活了一段时间,面对新来的美军连开口说话解释的行为都丧失了,任人宰割,随便打随便骂,就是不说不解释,像哑巴一样。3.5,用看似偏激的方式,实则迂回地表达了大部分美国电影的母题——回家。大柔光中的漫舞浓墨重彩,抚慰历史种族尖锐而血腥的矛盾,轻轻越过雷池半步,其实两边都没得罪,赢了票房也赢了奥斯卡,修复了幻梦般的美国神话邓巴中尉可谓是拥有了一系列经典的人类学调查体验,不但敢于学习,更是融入其中,也只有通过一个拥有这样个性的角色才能让我们感受到思维方式的不同和让习惯于西方价值观的观众换个视角来观察历史上发生的这一切。在我看来,这部电影最让人惊艳和震惊之处在于它的敬业,场景,服装和印第安语的还原如此真实细腻,是一部如沐春风的电影,其中野牛群迁徙的场面让人目不转睛,也把马背文化与现代文明的冲击恰到好处的展现了出来。我看的是236分钟版本,将近四个小时,中间没有停顿,一口气看完了,精彩,实在精彩!剧情线和爱情线融合得恰到好处,只是结尾时,我不忍细想苏族人的遭遇,历史上,印第安人命运很惨…… [收起]